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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熱議:碼上議事廳 | 放生,能否多一點“教科書式”?
2022-09-05 15:45:27   來源:姑蘇晚報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尚不清楚種類的烏龜,被投放河道。見習記者 周騰飛攝


(相關資料圖)

有商販將放生做成了一門生意。記者 葉永春攝

有些水域成了民間熱門放生點。見習記者 周騰飛攝

前有河南“怪魚”,后有上海“死魚”,在蘇州有人往水里倒了10多車泥鰍

放生,能否多一點“教科書式”?

第52期碼上議事廳主持人葉永春周騰飛

前有河南“怪魚”鱷雀鱔,經多方一個多月搜捕,方將這一外來物種捕獲;后有上海河道“死魚”,河道保潔船打撈上來的成批漂浮于水面的大魚,大多已死亡。近日,多地水域出現的“怪事”,經專家分析,均與放生有關。蘇州水域分布廣泛,大大小小的民間放生群有不少,各種原因棄養水生類寵物又不知如何放生的也大有人在。

放生本該是善舉,但因操作不規范、不科學、不理性,造成的結果恰恰適得其反。可見,放生,還須多一點“教科書式”。

話題一:沒弄明白是啥就往水里放,盲目放生大有人在

9月2日上午,蘇州工業園區星湖街南端江濱公園,楊女士帶著5只烏龜來放生。“烏龜是兒媳婦的朋友送的,每天換水太麻煩了,決定把它們放生。”可直至將烏龜放入河道,楊女士都沒弄明白,這5只烏龜是什么種類。在公園涼亭中休息的孫先生,看到楊女士放生,還試圖上前勸阻,不過等他走上前時,烏龜已經在水里游開了。“河里沒有草,烏龜找不到地方休息,只能一直游一直游,最后會累死的。而且,河里沒有什么吃的,它們那么小,能不能活下去還是個問題。”勸阻雖沒成功,孫先生談了談他的想法。

不過,一位在河邊洗雞頭米的大姐對此已見怪不怪。她說,江濱公園常有人放生,僅她所見的就有黑魚、甲魚等,數量還不少。

在蘇州工業園區星湖街與獨墅湖大道口東南角,一處名叫“綠島”的河中小島,四面環水,同樣是個民間熱門放生點,且還有人豎起了“放生河道禁止垂釣”的提示牌。“差不多每兩星期就能看到有人來放生,有的人見得多,都認識了。”身為河邊一家單位的管理員,姚先生看到的放生種類較多,有泥鰍、螺螄、黃鱔、甲魚、黑魚、鯽魚、草魚、牛蛙、青蛙等。因見得多了,他已能識別不少水生動物,有一回見即將放生河道的烏龜個頭較大,且龜身有紅有黑,看著有些眼生,他擔心是外來物種,便上前勸阻。至于后來那位放生者有沒有另擇水域放生,他就不得而知了。

此外,在太湖、金雞湖、獨墅湖、尹山湖、澹臺湖、大運河以及環古城河等開放性水域,放生活動同樣不少。因屬于公共水域,并非都有專人執勤,即便放生過程中有不規范的地方,未必能及時得到糾正。

話題二:一次放生10多車泥鰍,放生群也有攀比風

少則數十人,多則上百人的放生群,蘇州有不少。“差不多兩三周組織一次,有人交了錢,人不一定來,請別人代放。”魯女士所在的放生群,已存在了10多年,近年來他們選擇放生的場所,正逐漸遠離城區,主要往太湖等地轉移,“以前在古城區的盤門等地放生,后來因為參加放生的人越來越多,放生的量越來越大,在古城區放的話,會有人出面阻止。”而放生量大有量大的苦惱,就是放生結束后,很難避免會有人前去打撈,于是有的放生群選擇去大運河放生,就是防止放生的魚被人當場撈走。

放生數量較大的放生群,“供應商”大多指向南環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放生的主要是鯽魚、泥鰍和螺螄等,量多的話,多買多送,還能免費送貨,挺方便的。”正因方便,魯女士等放生的量不小。

在南環橋農副產品批發市場,供應放生類水產品的商販有不少,還有商販將“放生”二字標注在了店招上。商販們供應的放生類水產品主要有鯽魚、泥鰍、黃鱔、螺螄、青蛙等。“放生的生意差不多每周都有,數量大的話需要提前聯系,告訴我地址,大市范圍內都可以送。”水產商小吳記得有一回接了個大單,價值40多萬元的泥鰍,他從好幾個合作伙伴手上調貨,裝了浩浩蕩蕩10多車。今年因高溫天多,大泥鰍數量比往年少,價格有所上漲,但“放生生意”并未受到大的影響。

“如果買魚是為了吃,花多少錢是要算算的。放生是為了祈福,有的人就不算錢了,多少錢都舍得花。”在水產商老徐看來,近年來放生圈子里隱隱有股攀比風,有的放生者放生時會拍視頻,放生數量大,點擊率就高,放生者會獲得更大的心理慰藉。

話題三:缺乏引導隨意性大,“教科書式”放生可以有

哪些水域適合放生?放生可選擇哪些水生生物種類?放生多少量才算合適?對大多數放生參與者而言,實際上并無專業指導。于是,有人曾看見金雞湖里一下子漂起大量黃鱔,引得眾人打撈;有人曾看見魚放生沒多久就翻白,放生成了“殺生”;有人大量捕撈收購,就賣給他人去放生,放生成了生意……

隨意放生該不該約束?怎么約束?水域周邊的管理方,往往無所適從。“畢竟放生和垂釣、游泳、捕撈等不一樣,沒有規定說不允許。”作為獨墅湖邊的物業管理者,汪先生時常看到有人提著蛇皮袋、轉運箱到湖邊放生,不過保安不會針對放生行為出面阻止,只會在安全、秩序、設施等方面受到影響時,才上前規范。

從專業角度看,基于近年來因放生給生態造成危害的現象在各地時有發生,蘇州大學蘇州醫學院基礎醫學與生物科學學院教授宋學宏認為,水生生物紛繁復雜,即便是本土種類,也有可能因染病、染疫而不適合投放,因此有必要對放生行為加強規范,提供專業指導,提高放生者的專業性,甚至明確放生條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若條件許可,還可對放生行為提供督導人員。

對于大型放生活動,宋學宏建議放生者應主動提前向專業機構征詢意見,若可能會導致破壞生態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因及時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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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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