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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執行回轉程序要滿足哪些要求?執行回轉有沒有期限限制?
2023-05-25 10:29:32   來源:法制法律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執行回轉的條件

啟動執行回轉程序的條件:

(一)執行完畢后,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

(二)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已被人民法院撤銷的。

執行回轉是指在案件執行中或者執行完畢后,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法院撤銷或者變更的,執行機關對已被執行的財產重新采取執行措施,恢復到執行程序開始時的狀況的救濟制度。

二、執行回轉有沒有期限限制

執行回轉又稱再執行,是指在案件執行中或者執行完畢后,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撤銷或者變更的,執行機關對已被執行的財產重新采取執行措施,恢復到執行程序開始時的狀況的一種救濟制度。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執行回轉并沒有明確的期限限制,但是對于執行異議的審查,有一個月的審查期限。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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