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李配亮)近日,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委組織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教師“省管校用”對口幫扶機制的實施方案(試行)》,明確從全省一級一等和一級二等普通高級中學中遴選一批學校,共選派500名教師,每批次派遣5—10人的幫扶團隊,對口幫扶全省27個國家級和30個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中學。同時,在省級事業編制總量內,統籌500名事業編制,設立“省管校用”專項事業編制,單列管理,專門用于支持幫扶學校開展對口幫扶工作,省級財政按照每人每年4萬元標準對幫扶教師予以補助。
云南明確,受幫扶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幫扶教師進行管理和考核。幫扶學校對跟崗研修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實行年度考核和服務期考核“雙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參照當地教師考核辦法,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不占用幫扶學校和受幫扶學校的優秀等次名額。服務期考核采取個人業績考核和滿意度測評相結合的方式,由幫扶學校和當地黨委組織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聯合開展。個人業績考核應當注重考察工作業績、實際貢獻和服務成果,綜合考慮學校發展變化情況、教師教學行為改善情況、學生學業成績提升情況等因素。個人業績考核和滿意度測評的具體內容及方式,由學校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晉升職稱、表彰獎勵等的重要依據。
云南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省管校用”改革工作各項要求。要建立考核和評價機制,對幫扶學校、受幫扶學校,幫扶教師和受幫扶教師進行業績考核。因工作懈怠導致工作成效低下、未達到幫扶目標的,由有關部門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處分。
《中國教育報》2022年04月0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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