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紹興市“楓橋經驗”傳承發展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作為全國首部以“楓橋經驗”為旗幟的創制性地方性法規,《紹興市“楓橋經驗”傳承發展條例》正式施行,意味著“楓橋經驗”在新時代的傳承與發展獲得了新的動力引擎。
據了解,紹興在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過程中,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與特色亮點,如駐村指導員、民情日記、社區黨建“契約化”共建等。“《條例》的實施,將這些在實踐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群眾認可、操作性強的做法上升為法規條文予以固化下來,彰顯了‘楓橋經驗’的紹興特色。”紹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袁立江介紹。
《條例》內容共二十六條,主要在明確內涵要求、理順“楓橋經驗”傳承發展工作分工、注重基層社會治理實踐、強化保障和促進等方面做了具體解釋和規定。
堅持好、傳承好、發展好“楓橋經驗”,離不開人民群眾的參與。《條例》鼓勵、支持、引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依法有序參與“楓橋經驗”傳承發展工作,努力讓“楓橋經驗”在新時代大放光彩。
如何豐富載體形式傳承和發展好“楓橋經驗”?《條例》指出,要加強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加強文獻檔案、口述資料收集整理和利用研究,并將“楓橋經驗”納入黨校、干部教育培訓機構主體班次教學計劃,在高等學校、中小學校組織開展傳承發展“楓橋經驗”相關活動,規定每年11月為“楓橋經驗”宣傳月等,更好地推動“楓橋經驗”傳承發展。(記者 邱丹晨 通訊員 鐘肖蓀)
本站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聯系郵箱: 5855973@qq.com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