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阿姨,能幫我買張火車票嗎?”4月23日14點左右,縉云縣救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樓曉紅接到一個求助電話,聽到這稚嫩的語音,樓曉紅初步判斷為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請求救助服務,意識到事態的嚴重,她馬上向中心負責人匯報。經過多次詢問,在15點零2分,工作人員終于在330國道線謝山路口找到求助人員金某某。 由于金某某精神狀態不是很好,在和他溝通當中,當事人不愿提供身份信息,但要求救助意愿強烈,經過長時間的溝通和思想工作后,最終確認身份并帶回救助管理中心,辦理入站登記手續。
當事人入站后,救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員馬上聯系五云派出所、寧波市救助站,與其父親電話交流后得知:金某某未滿18周歲,性格上叛逆、任性,拿了母親給的500元錢離家出走。鑒于其金某某本人的精神狀況并不穩定,結合安全因素考慮,工作人員當即決定連夜護送孩子回寧波。
在工作人員的一路護送下,晚上10點31分,金某某終于安全回到寧波,和其家人會面。“真的很感謝你們!還特地送我孩子回來,給你們添麻煩了!”金某某的父親緊緊握住護送人員的手激動地說,工作人員也終于松了一口氣,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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