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住房
是很多人的夢想
但在深圳卻有一位心大的房主
竟把自己“買過房”這么重要的事
忘!了!
而且一忘就是
28!年!
付30多萬元買房
一直沒有收房
這事得從1992年說起。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當年,他的姐姐張女士花了33.2萬元,在深圳寶安華天花園購買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
由于當時工作忙,張女士付款后就沒有跟進。如今年齡大了,身體不好,張女士這才想起來自己還有這么套房,便想把房子收回來。
房子被“鳩占鵲巢”
附近居民:住戶是撬門而入?
張先生說,不久前去了一趟,發現這套房子已從毛坯變成了精裝修,里面還住了人!
有小區居民向記者反映,現在的住戶并不是業主,是撬開門住進去的。而華天花園小區物業管理處主任則表示,房屋管理費一直是這個住戶在交。
隨后,一位稱“自己認識張女士”的業主透露了更多信息。
律師:住戶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律師表示,如果該房產屬于張女士所有,里面的住戶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產。若達到犯罪立案的標準,該住戶就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產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租戶近幾年住在這個房子,應當支付租金的賠償責任。
有房屋買賣合同
還有街坊鄰居佐證
房子能不能收回來呢?
此時,物業主任卻提到了一個重要信息——房產證。原來,張女士當年付款之后,因為太忙遲遲沒去辦房產證。28年過去了,僅憑一份房屋買賣合同,這房產證能辦下來嗎?
原開發商經理:
就她一個人沒做房產證
張先生聯系上了當年的開發商鄧經理,鄧經理在電話中表示,事情有些復雜,原開發商恒基已經被寶安集團收購了。
像張女士這樣的情況,還能否補辦紅本?深圳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寶安房管所負責人表示,按照以前有這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都認這個事,就可以換紅本了。但是現在需要網簽,必須提供幾項資料,而恒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只能恒基地產延續過來的公司來出面,而問題就卡在這里。
記者隨后與張先生來到了位于羅湖區的寶安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核實了張先生與房主的關系后,表示因為事情比較久遠,所以需要核實資料真實性,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據原件。如果找不到原件,公司將會核實走訪、或寫紙質證明。
律師:
過戶手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律師鄭博恩表示,如果買家已經全額付款,開發商有義務協助買家履行過戶手續。
最新消息是
張女士的受委托人表示
社區工作站打來電話
說住戶同意見面協商,
28年前“一疏忽”
28年后“跑斷腿”
事情總算是有了進展
也給大家提個醒
買房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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