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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大房主人時隔28年突然想起在深圳買了套房
2020-06-15 11:14:45   來源:陜西都市快報公眾號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住房

是很多人的夢想

但在深圳卻有一位心大的房主

竟把自己“買過房”這么重要的事

忘!了!

而且一忘就是

28!年!

付30多萬元買房

一直沒有收房

這事得從1992年說起。市民張先生告訴記者,當年,他的姐姐張女士花了33.2萬元,在深圳寶安華天花園購買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

由于當時工作忙,張女士付款后就沒有跟進。如今年齡大了,身體不好,張女士這才想起來自己還有這么套房,便想把房子收回來。

房子被“鳩占鵲巢”

附近居民:住戶是撬門而入?

張先生說,不久前去了一趟,發現這套房子已從毛坯變成了精裝修,里面還住了人!

有小區居民向記者反映,現在的住戶并不是業主,是撬開門住進去的。而華天花園小區物業管理處主任則表示,房屋管理費一直是這個住戶在交。

隨后,一位稱“自己認識張女士”的業主透露了更多信息。

律師:住戶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律師表示,如果該房產屬于張女士所有,里面的住戶就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財產。若達到犯罪立案的標準,該住戶就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產權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租戶近幾年住在這個房子,應當支付租金的賠償責任。

有房屋買賣合同

還有街坊鄰居佐證

房子能不能收回來呢?

此時,物業主任卻提到了一個重要信息——房產證。原來,張女士當年付款之后,因為太忙遲遲沒去辦房產證。28年過去了,僅憑一份房屋買賣合同,這房產證能辦下來嗎?

原開發商經理:

就她一個人沒做房產證

張先生聯系上了當年的開發商鄧經理,鄧經理在電話中表示,事情有些復雜,原開發商恒基已經被寶安集團收購了。

像張女士這樣的情況,還能否補辦紅本?深圳市房地產登記中心寶安房管所負責人表示,按照以前有這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都認這個事,就可以換紅本了。但是現在需要網簽,必須提供幾項資料,而恒基被寶安集團收購了,只能恒基地產延續過來的公司來出面,而問題就卡在這里。

記者隨后與張先生來到了位于羅湖區的寶安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核實了張先生與房主的關系后,表示因為事情比較久遠,所以需要核實資料真實性,找到公司留底的合同原件、收據原件。如果找不到原件,公司將會核實走訪、或寫紙質證明。

律師:

過戶手續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律師鄭博恩表示,如果買家已經全額付款,開發商有義務協助買家履行過戶手續。

最新消息是

張女士的受委托人表示

社區工作站打來電話

說住戶同意見面協商,

28年前“一疏忽”

28年后“跑斷腿”

事情總算是有了進展

也給大家提個醒

買房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關鍵詞: 套房 買了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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