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湖北經視報道,武漢清江山水小區的業主黃先生在小區業主群發表意見后,被業委會主任給踢出了群。事后他發現,被踢出群的小區業主竟有100多人。
都是小區的業主,有什么事不能好好溝通交流,非要采取這種方式呢?因為小區一期多棟單元樓的門禁不能正常使用,黃先生在業主群提了意見。同時,由于小區正在選聘新的物業公司,他還對業委會的選聘流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不料,就被踢出了小區業主群。
微信群因其能夠及時搭建多人共享的社交平臺而備受推崇,成為不少小區業主們議事和交流的重要平臺。城市的高樓大廈中,許多從未謀面過的鄰居,因為微信群而熟悉起來。和諧的微信群里,大家共同商議小區里的事情,一起團購食物,分享孩子不用的書籍和玩具,鄰里和睦其樂融融。可是,業主卻是千差萬別的,訴求也各不相同,也有的業主群里吵吵嚷嚷,甚至因為糾紛而對簿公堂。此前,廣州白云區某小區一名業主因小區管理和業委會選任等矛盾,在業主群里辱罵其他四名業主,就被告上法庭。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互聯網時代,小區業主群已是小區公共場合。如何經營好這一小區的網絡公共空間,其實是對小區治理和業委會能力的一大考驗。
既然業主群是小區公共空間,那么業主群的管理也應當與公共場合的管理相同。設立群規,大家遵守;違反群規,就按群規處理;如果有更嚴重的違法行為,自然就由法律來懲戒。武漢這一小區,雖然小區業主群是業委會主任設立的,但既然是業主們議事的公共空間而非私人領地,業委會主任粗暴地將有不同意見的業主隨意踢出群,這種做法顯然不妥當。而且,聽不進不同意見,對反對聲音一踢了之,這樣的業委會,也未必就能真正維護業主權益,處理好小區各種事務。
小小的業主群背后是基層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時代大課題。有的時候,小區業主間發生爭執并無對錯之分,只是訴求不同。就跟有人喜歡安靜,有人就愛廣場舞的熱鬧。只有立好規矩,彼此守好界限才能相安無事。要解決好業主群里的糾紛,同樣重在立規矩、守規矩。小區事務只有商量著辦,才能求同存異,鄰里和諧。(記者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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