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是典型的蘇北水鄉、水韻之城,獨特的水域環境與郯廬斷裂帶構造運動雙重作用,造就了廣袤的巨厚含水砂層,蘊藏豐富的地下水資源,由此孕育出了全國著名的釀酒產業與白酒品牌。宿遷市生態環境局自2020年8月起開展《宿遷市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保護條例(草案)》編制工作,經過2021年8月31日宿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準,《宿遷市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的主要內容為總則、地下水保護規劃、地下水資源保護、地下水環境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六個章節,共三十八條。《條例》按照確定酒產區地下水保護區范圍,明確酒產區地下水保護區內的禁止行為與情形,規范酒產區地下水使用問題,界定法律責任等方面,進一步推動宿遷市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保護的整體性和規范性。
《條例》內容根據酒產區地下水保護工作需要,全面考慮市洋河新區、泗洪縣經濟發展現狀與長遠要求。保障以洋河、雙溝為代表的名優酒企發展,權衡中小酒企現實需求;禁止建設除民生項目之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場地和設施。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宿遷市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保護條例》。
《條例》特點:因地制宜,劃定酒產區地下水保護區,分別為洋河酒產區和雙溝酒產區地下水開采相對集中區和直接補給保護區。洋河酒產區地下水開采相對集中區的范圍,是指以振洋路為東界,鹽洛高速公路為南界,洋河大道為西界,卓瑪河為北界的合圍區域;雙溝酒產區地下水開采相對集中區,是指以新揚高速為東界,周沖路為南界,西環路至雙五線至古淮河為西界,北環路為北界的合圍區域。
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直接補給保護區的范圍,由宿遷市人民政府依據直接補給區內地質結構特征和地表污染物對地下水質的潛在影響具體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條例》將用法律手段保護洋河雙溝酒產區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生態安全,為做大做優做強宿遷酒產業、建設“中國酒都”提供法治保障。(丁遙 周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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