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交警發布《關于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道路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11月2日,記者從長沙交警支隊了解到,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在長沙市城區道路通行,除部分道路限制外,不再受之前規定的通行限制。株洲、湘潭的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可與長沙享受同樣的通行便利。
具體來看,本通告所稱的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是指申領了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微、輕型純電動載貨汽車,即新能源號牌為湘AD×××××、湘BD×××××湘CD×××××的微、輕型純電動載貨汽車。
新能源純電動載貨汽車在長沙市城區道路通行,除萬家麗路高架橋、湘府路高架橋(含隧道)、芙蓉大道(中意路至融城路)主線道路(含橋隧)全天24小時禁止通行外,不再受《長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于市區部分區域及路段限制貨運車輛通行的通告》規定的通行限制。
另外通告指出,凡違反規定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訊員楊哲 記者蔣偉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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