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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送達的公告期是多久?行政訴訟法的目的是什么?
2023-07-05 08:32:31   來源:法律解答網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一、行政訴訟法的目的是什么

行政訴訟法的目的是供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損害的當事人維權之用,同時也能從反面敦促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謹慎行政、更好地履行其行政職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

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

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二、行政訴訟法上訴時間規定

行政訴訟法上訴時間規定是:上訴期限為十日或十五日。當事人對于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或者判決不服的,可以分別在裁定書或者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或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發生法律效力。

三、行政訴訟的送達的公告期是多久

行政訴訟的送達的公告期是三十日。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關于期間、送達、財產保全、開庭審理、調解、中止訴訟、終結訴訟、簡易程序、執行等,以及人民檢察院對行政案件受理、審理、裁判、執行的監督,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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