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駕駛證都是12分制,一本駕照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的扣分上限為12分。在這個記分周期中如果被記滿12分,將會被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還需要重新考科目一,才能返還機動車駕駛證。
不過,近年來不少地市都推出了“學法減分”政策,即交通違法行為被記分,參加網上交通安全學習并考試合格后,予以減免記分的措施。一年最高減6分,相當于駕照可加到“18分”。
日前,廣東交警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本月起,廣東省將推行“學習減分”新政。
據了解,該新政將實行通過學習交通法規并通過考試的方法,消減學習者駕駛證已扣積分。每次學習并通過考試可減1分,每年最高可減6分。
據悉,本次新政分兩批次在廣東省推行,3月5日起在深圳、惠州、清遠展開試點,3月25日起在全省推廣應用。
駕駛員可通過12123 App參與減分學習,在3個工作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且每次學習連續滿5分鐘的,可在學習完成后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目前廣東省僅支持通過網上學習考試的減分途徑。
每次考試通過后,可減1分,考試不合格的可在24小時內補考2次,每年累計最多可減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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