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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發(fā)布樓市調控新政 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
2021-01-27 15:00:19   來源:新華網(wǎng)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wǎng)易微博

杭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領導小組27日對外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從限購、限售、稅收調節(jié)等方面加碼調控。其中明確,落戶該市未滿5年的,在該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

根據(jù)通知,杭州進一步加強住房限售,規(guī)定該市限購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搖號公開銷售中簽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優(yōu)先滿足無房家庭購房需求的熱點商品住房項目,購房人以優(yōu)先購買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同時,杭州規(guī)定:落戶該市未滿5年的,在該市限購范圍內限購1套住房;將該市限購范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

通知明確,該市限購范圍內,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

此外,杭州還對既有“無房家庭”認定標準進行調整。通知明確,新增一類無房家庭,即2018年4月4日后轉讓該市限購范圍內住房的,在該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可認定為無房家庭。

遵循“房住不炒”,杭州為高層次人才優(yōu)先購房政策“打補丁”。通知發(fā)布之日起,高層次人才轉讓該市限購范圍內住房的,須在該市限購范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方可享受高層次人才優(yōu)先購房。

據(jù)悉,該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其不一致的,以該通知為準。(記者馬劍)

關鍵詞: 杭州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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