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16歲年齡的兒童。任何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如果招用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勞動的,是招用童工性質,屬于違法行為。童工是指未滿十六周歲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年滿十八周歲的人。
法律依據: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
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關于我們| 客服中心| 廣告服務| 建站服務| 聯系我們
中國焦點日報網 版權所有 滬ICP備2022005074號-20,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或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