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的程序有什么?
1.申請與受理。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應按照規定聘請保薦人進行保薦,并委托保薦機構通過審核系統報送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的內容與格式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和北交所的相關規定。北交所收到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對文件進行核對,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告知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并在北交所網站告示。
2.審核。北交所對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核,通過提出問題、回答問題等多種方式,督促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審核程序包括:審核機構審核,由北交所設立的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發行人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核,出具審核報告。上市委員會審議,由北交所上市委員會對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和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議,提出審議意見。向證監會報送審核意見,北交所審核通過的,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發行人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審核意見、相關審核資料和發行人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此外,審核還可能涉及重大事項報告與處理、審核中止與終止、復審與復核等程序。
申請公開發行注冊期限需要要幾天內完成?
注冊程序方面,中國證監會收到北交所審核意見及相關資料后,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對發行人的注冊申請作出同意注冊或不予注冊的決定。中國證監會發現存在影響發行條件的新增事項的,可以要求北交所進一步問詢并就新增事項形成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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