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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因學習等問題將10歲孩子打成輕傷一級,被判緩刑三年
2023-05-24 15:52:08   來源:澎湃新聞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因學習、日常管教等問題,生母胡某某將10歲孩子打成輕傷。最高檢聯合多部門對被害人監護情況進行了調查評估,并對胡某某啟動了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胡某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5月24日,最高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聯合發布第二批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胡某某故意傷害案》入選。


(相關資料圖)

案情顯示,胡某某系被害人楊某某(案發時10周歲)親生母親。2019年底至2021年11月,胡某某多次因學習、日常管教等問題,對楊某某實施抓頭往墻上撞、熱水沖燙身體、掐脖子、咬手,用衣架、溜冰鞋、數據線毆打等傷害行為,致使楊某某身體損傷,經鑒定,損傷程度輕傷一級。2022年10月9日,廣東省深圳市光明區人民檢察院以胡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同年11月10日,光明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最高檢介紹,本案是一起監護侵害案件,經社區網格員報告發現。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第一時間告知檢察機關相關情況,并商請就被害人安置等問題提出意見。檢察機關介入后與婦聯等部門進行了會商,對楊某某監護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評估。

經調查了解,楊某某所處家庭為重組家庭,母親胡某某與丈夫關系不佳。胡某某曾遭遇前夫家庭暴力,情緒控制能力弱,有暴力教養習慣。胡某某的暴力教育方式與其養育壓力大、教育能力不足、個人生活經歷等密切相關。評估認為,本案具備通過家庭教育指導改變監護人錯誤認知和行為方式的可能性。建議對胡某某開展強制家庭教育指導,并進行監護能力動態評估,盡力修復楊某某原生家庭環境。經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民政部門等協商一致,先由民政部門對楊某某進行臨時監護,同時,對胡某某啟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

最高檢介紹,為保證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在各訴訟環節不脫節,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前承公安、后啟審判的職能優勢,努力推動該項工作貫穿司法辦案全過程。

案件偵查階段,在與檢察機關的協商溝通下,公安機關向胡某某發出了《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對胡某某夫婦進行訓誡。同時,檢察機關、婦聯、關工委與司法社工、社區社工等共同組成家庭教育指導專家組,啟動對胡某某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審查起訴階段,在繼續對胡某某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同時,專家組對胡某某監護能力進行了定期評估。審查起訴時,檢察機關將胡某某悔罪表現、家庭教育能力提升情況隨案移送法庭,并建議法庭將上述情況作為判處刑罰的參考。在案件審理和執行階段,法庭參考檢察機關提供的情況,宣布對胡某某適用緩刑,并將家庭教育后續跟蹤納入三年緩刑考驗期管理。

2022年12月8日,檢察機關與民政、婦聯等部門共同組織召開了不公開聽證會,結合家庭教育指導效果和楊某某本人意愿,經會商決定對楊某某恢復家庭監護,并繼續跟蹤楊某某監護狀況。

此外,在對胡某某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同時,檢察機關還委托專業力量對被害人楊某某開展了針對性的心理疏導和救助保護。目前楊某某心理創傷已經修復,與胡某某關系融洽。

最高檢闡述本案典型意義時表示,監護人侵害被監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不僅要依法對監護人作出刑事處罰,還應對涉案家庭進行監護干預。如何干預、采取何種方式干預是關系被侵害未成年人未來成長的重要問題。檢察機關在辦理監護侵害案件、對待“問題父母”時,不能簡單地“一訴了之”,更不能將監護人監護資格“一撤了之”。應該全面調查未成年人家庭情況,系統評估監護問題,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監督家庭保護責任落實。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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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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