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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誘捕2只畫眉鳥被判刑,二審檢方撤訴后獲6萬余元國家賠償
2023-03-20 21:00:17   來源:澎湃新聞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34歲在廣東揭陽打工的貴州苗族人楊老權沒想到,自己會因為養兩只畫眉鳥被抓并判刑,但在后續的司法程序中,他被認定不構成犯罪,并獲得國家賠償6萬余元。

涉案畫面鳥及楊老權本人。本文圖片均受訪者 供圖


(資料圖)

這起涉及保護野生動物的案件,從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到非法捕獵罪,再到檢察機關在二審發回重審時撤回起訴,當事人獲得國家賠償,一波三折。該案到底是如何發生的?澎湃新聞進行了調查。

捕獲兩只畫眉鳥當寵物,涉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2021年11月20日中午12時許,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來到其轄區內新亨鎮白石村楊老權的出租房內,將其帶至派出所,現場扣押疑似畫眉鳥二只、捕鳥網一張、鳥籠二個。34歲的楊老權也被帶走,當天被刑拘。

楊老權是貴州劍河縣人,以前老家很多人家都馴養畫眉鳥,村里有時還會舉行逗鳥比賽。他小學畢業即輟學,18歲來揭陽打工。據楊老權講,有一次,他去白石水庫附近打水,聽到了畫眉鳥的叫聲,他知道有山的地方就有鳥,他便想抓兩只養在家里當寵物。

2019年他回貴州老家時,買了一張2米長的網。這年7月,他帶著網,再次來到白石村水庫附近山上。他把網的兩端用樹枝固定,用自己的手機播放畫眉鳥的叫聲,引誘畫眉鳥撞到網上。他捕捉到了兩只雄性畫眉鳥,羽毛是黃褐色的,眉毛是白色的,叫聲很好聽。

楊老權的工作是開挖土機,有空時他就逗逗鳥,讓它發出叫聲。

被抓后,在派出所辦案區里,他還供述,2021年春節前,他跟妻子及家人開車回貴州老家過春節,擔心沒人飼養兩只畫眉鳥,遂將兩只鳥放在車里帶回貴州老家,過完春節又帶回來。但警方表示,他這是未向有關部門報備而運輸國家保護動物。

經華南動物物種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送檢的疑似畫眉鳥活體2只,經鑒定確定均為鳥綱雀形目噪鹛科畫眉。涉案動物價值為10000元。

根據2021年2月1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發布的2021年第3號公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畫眉屬于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

2022年1月14日,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將楊老權以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為由,移送審查起訴。

手機播放鳥叫誘捕畫眉鳥,被訴非法捕獵

楊老權的辯護人湖南大相正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書偉告訴澎湃新聞,楊老權不可能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最直接的原因是,畫眉鳥是2021年2月1日才新晉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而楊老權捕獵畫眉鳥的時間是2019年7月,彼時畫眉鳥尚不是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陳書偉律師(左)和楊老權在揭東區法院開庭。

2022年4月22日,揭陽市揭東區檢察院以楊老權觸犯非法捕獵罪提起公訴。起訴書稱,楊老權在禁獵期內,采用禁用的網捕、電子誘捕的方法捕獲二只畫眉鳥,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

案子移送到法院后,揭陽市揭東區法院逮捕了此前取保候審的楊老權。2022年7月18日,揭東區法院采納揭東區檢察院的起訴意見,以非法捕獵罪判處楊老權拘役五個月。

楊老權不服提起上訴。2022年9月26日,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同年9月12日,楊老權在羈押五個月后獲得取保候審。

陳書偉律師介紹,非法狩獵罪必須是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本案中,楊老權并非在禁獵區捕獵畫眉鳥。

檢方引用的主要證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8]396號,以下簡稱《通知》),“從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省全面禁獵野生鳥類。”

“但是,該《通知》是下發給各地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省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這是個內部文件,不能視為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的規范性文件,對公民不具有普遍約束力。”陳書偉說,同時,根據《動物保護法》,禁獵區、禁獵期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劃定。據檢索,茂名、韶關、梅州、清遠等地都設置了野生動物保護禁獵區(期),但揭陽市從未劃定過這樣的禁捕區域及時間。”

此外,非法狩獵罪所禁用工具、方法,是會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危害人畜安全的工具方法,如地弓、地槍、毒藥、炸藥、火攻、煙熏、電擊。陳書偉認為,楊老權播放手機音樂以及用一張2米的網捕鳥,“這是捉活鳥的最基礎方式,并沒有造成鳥類死亡或受傷的后果”。

國家賠償:錯誤羈押5個月,賠償6萬余元

該案發回二審后,2022年12月29日,揭東區檢察院以本案證據出現變化為由,撤回對楊老權的起訴。當日,揭東區法院下達準予撤訴的裁定。

2023年1月10日,揭東區檢察院以“經審查,本院認為本案證據發生變化,不符合起訴條件”為由,決定對楊老權不起訴。

隨后,楊老權向揭東區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要求賠償非法限制人身自由153天共62629.02元,賠償精神撫慰金30000元,在白石村其租房附近張貼告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以及賠償兩只畫眉鳥損失10000元和返還涉案捕鳥網和兩個鳥籠。

楊老權的國家賠償決定書。

2023年3月9日,揭東區法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支持了楊老權62629.02元的人身自由賠償金,但認為楊老權被羈押不滿六個月,其也未提供其他相關證據證明該案對其造成嚴重精神損害,故應認定尚未造成嚴重后果,3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不予支持。

對于賠償其畫眉鳥及返還鳥籠的問題,法院認為,本案中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在偵查階段于2021年11月20日扣押疑似畫眉鳥的鳥類二只、捕鳥網一張和鳥籠二個,上述財產并未移送揭東區法院。其中疑似畫眉鳥的鳥類二只已于2021年11月由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移交揭陽市揭東區農業農村局處理,遂對該項請求不予支持。

揭東區法院還判決該院當面向楊老權賠禮道歉。

3月20日,楊老權告訴澎湃新聞,他已經知曉國家賠償決定書的內容,但法院的上述判決尚未履行。“雖然有國家賠償,但畢竟關了我五個月。老家的人知道了不好,而且我還有三個小孩,怕以后對他們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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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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