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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收到奢侈品店寄來的快遞,付了百元到付款,打開卻是低劣產品。8月26日,澎湃新聞從溫州樂清市檢察院獲悉,該院公訴的一起利用盲發快遞騙取貨款案近日二審判決,法院以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數罪并罰,分別判處被告人張某、馮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十一年,各并處罰金;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陳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個月,各并處罰金。
2020年9月,樂清的黃女士收到一個貨到付款的快遞,寄件人是杭州某奢侈品官方旗艦店。黃女士未在該店消費,猜想是朋友給她的禮物,支付了99元收貨,不料,打開后發現是一只劣質銅手鐲,于是報警。
警方偵查發現黃女士的經歷并非個例,不少被害人收到來自不同奢侈品店、要求到付的快遞,貨物都是劣質仿冒品。經偵查,警方抓獲了張某和馮某。
據交代,張某做過電商生意,馮某是某快遞網點負責人。2020年5月,二人謀劃以貨到付款方式向他人盲發快遞,獲取貨款。他們通過馮某所在的快遞公司賬號非法下載、截取81萬余條公民個人信息,導入另一家快遞公司賬號,通過那家公司以貨到付款方式將快遞發出。
二人摸準一些人的獵奇心態,虛構發件人為杭州某一線奢侈品旗艦店,實際發出的是從小商品市場采購的皮帶、手鐲、手鏈等,成本在3元到10元。根據物品價值,他們對快遞的貨到付款金額進行區分,從98元至198元。很多被害人收到快遞,見寄件人欄寫奢侈品旗艦店,以為是親友所贈,發現受騙后大部分嫌麻煩不了了之。至案發,張某、馮某共發快遞81萬余件,其中被害人支付費用的十幾萬件,僅十幾人報案。
2021年2月,警方以二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移送樂清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審查認為二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81萬余條的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但不止于此。據供述,他們在紹興租賃場所,將盲發快遞裝箱打包后通知快遞員王某、陳某拉貨發往各地。王某、陳某未核實寄件人身份信息,在收取大宗快遞代發后有大量退件的情況下仍與二人合作;張某、馮某表示要提高貨到付款價格時還提醒不要提價過多,不然過于離譜。快遞員王某、陳某明知張某、馮某以上述方式行騙,仍提供快遞服務,涉嫌詐騙共犯。基于此,樂清市檢察院要求偵查機關對張某、馮某涉嫌詐騙的犯罪事實進行補充偵查,并對王某、陳某涉嫌詐騙罪進行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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