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8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公布了2021年度企業債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結果。
銀柿財經記者了解到,此次參評主承銷商合計85家,按照評價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將受評主承銷商分為A、B、C三類。
其中A類主承銷商25家,分別是天風證券(601162.SH)、海通證券(600837.SH)、財信證券、浙商證券(601878.SH)等。
(資料圖)
B類主承銷商47家,包括西南證券(600369.SH)、中原證券(601375.SH)、九州證券、恒泰長財證券、中天國富證券、萬聯證券、首創證券等。
C類主承銷商是國都證券、宏信證券、英大證券、中德證券、中山證券等13家。
記者注意到,上述25家A類主承銷商中,財通證券(601108.SH)、浙商證券(601878)、民生證券、國元證券(000728.SZ)、華福證券5家是由去年的B類提升而來的。
此外,發改委還同時發布了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結果。結果顯示,中誠信得分最高排第一,大公國際則墊底。
據了解,本次企業債券主承銷商信用評價的對象為2021年度作為主承銷商參與過企業債券承銷,或承銷的企業債券仍在存續期內的85家承銷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信用評價的對象為2021年度開展企業債券評級業務的7家機構。
對于評價結果對主承銷商及信用評級機構后續企業債業務開展的影響,發改委稱,將鼓勵和支持評價結果優良的主承銷商積極參與企業債券工作,將在政策研究、品種創新、業務指導等方面提供更多機會和條件。鼓勵債券發行人在遴選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的過程中,充分運用信用評價結果,發揮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作用。
發改委表示,對于存在失職失信、不專業行為的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將記入企業債券中介機構信用檔案,并在年度信用評價的相關指標評分中予以體現。對于在企業債券盡職調查、申報發行、存續期管理等環節存在失信失職行為或多次不專業行為的,發改委還將要求審核機構約談相關責任機構,并采取相應懲戒措施。
“對于評價結果靠后的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需配合發改委加強日常監管,對其承銷、評級的項目加大監管力度。各主承銷商和信用評級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履職盡責,著力提高企業債券專業服務能力和信用評級服務質量,推動企業債券市場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發改委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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