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續發生兩起景區“步步驚心”項目游客墜落事故,引發人們對景區網紅游樂設施安全問題的關注和擔憂。紅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步步驚心”項目存在監管空白。
【資料圖】
“步步驚心”連發事故
專家:項目安全標準幾近空白
7月23日,有多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布視頻稱,天津市薊州區九山頂景區有游客從懸空吊橋墜落。23日晚,天津市薊州區文化和旅游局通過公眾號回應稱,7月22日14時許,一名游客在游玩九山頂景區“步步驚心”項目時突發身體不適導致昏迷,在工作人員救助過程中墜落,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天津市薊州區九山頂景區的“步步驚心”項目發生游客墜落事故
同日,湖北恩施地心谷景區的“步步驚心”項目也發生一起游客墜落事件?,F場視頻畫面顯示,事發時這名游客已經脫離了身上的保護措施,吊橋上有兩人嘗試營救,但該游客還是從高處墜落。7月23日上午,湖北恩施地心谷景區微信公眾號發布通報:2022年7月22日15時50分左右,一上海籍游客潘某(10歲)在家人陪同下游玩地心谷景區“步步驚心”項目時,不慎從懸空橋上墜落。經初步診斷,潘某腰椎、胸椎骨折,頭皮裂傷,暫無生命危險。
湖北恩施地心谷景區的“步步驚心”項目的游客墜落事件
公開資料顯示,“步步驚心”是一種高空隔空步道項目,通常架設在峽谷、河流等地方,因建設在高空,頗具挑戰性而受游客喜愛。然而,由于該項目發展較晚,相關規范較為缺乏,或存項目建設標準不統一等問題。
多名游藝設備制造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步步驚心”并不屬于特種設備,在建造上并沒有統一標準,“他們不屬于特種設備,根本就沒有標準?!?/p>
他們均表示,在給景區建設好項目后,會就游藝設施的安全管理對景區工作人員培訓。河南一有8年歷史的游藝設備制造公司人員表示,“在設備使用過程中,我們會給使用單位提有設備相關檢驗的一些要求,比如日檢、月檢和年檢的內容。”
以安全裝備為例,其表示,安全裝備分為游客身上穿戴的裝備、保護繩及安全扣,“安全裝備的吊點、連接處,使用單位在日常使用前需要重點檢查”。該工作人員表示,只要安全設備出廠時是合格的,“在它使用壽命內,如果產生質量有問題,多為表面上的破損,都是肉眼可見的?!?/p>
“步步驚心”項目部分設備的零配件具有一定使用壽命,需到期更換。就安全裝備而言,該工作人員表示,安全裝備的使用壽命一般不會超過一年,“我們會提醒督促使用單位更換,但是否更換要看使用單位具體情況了。”
而在安全裝備的選擇上,“步步驚心”項目沒有強制性規定,也無行業標準,不同游藝設備制造公司也有所差別。紅星新聞記者發現,有的游藝設備制造公司“步步驚心”項目配套的安全裝備為半身式安全帶,有的為全身式安全帶。
對于設施設備的維護,記者以顧客身份咨詢另一家游樂設施生產廠家。其工作人員表示,“沒有啥東西,就是檢查鋼絲繩、繩卡有沒有松動啥的,平時有什么小問題,電話指導他們解決。”
但對于是否提供應急救援等技能培訓,其表示項目建設好后,工作人員在安全設備穿戴和日常檢測上對使用方進行培訓。
對于應急方案、救援方式等,記者采訪的兩家生產廠家均未給出正面回應。
有研究顯示,在墜落過程中,全身式安全帶可以將沖擊力分散到身體的四肢,減輕要害部位的受力。此外,“比如在高空中,他(游客)一側腿部吊帶出現斷裂,但是他的另一側腿部、腰部和肩部是會兜住的”,河南一游藝設備制造公司人員表示。
華僑大學旅游安全研究院教授殷杰表示,從湖北恩施和天津薊州發生兩起“步步驚心”安全事故現場視頻來看,如果該類高空高風險類項目有安全網、隔離網或者安全氣墊等防護措施,即使游客墜落也不會造成游客傷亡,“從我個人體驗和行業觀察來看,這類項目確實普遍存在沒有完備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網等防護設備往往處于缺失狀態。”
對于“步步驚心”這類高空游玩設備,他建議,應配備全身安全帶和頭盔手套裝備來加強人體束縛裝置,且布置相應的防護網或安全墊。此外,高空類項目因專設應急救援通道,可通過該通道直接實施高空救援。
此外,殷杰表示,目前這類網紅項目國標、質量標準、安全標準幾近空白,“《特種設備目錄》中的特種設施設備才會納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管。而目前這類懸崖秋千、步步驚心等網紅項目目前大多都不在《特種設備目錄》之內,也尚未有統一的行業標準,尤其在安全監管、質量保障等方面幾乎處于空白狀態。”
殷杰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針對這些并未納入《特種設備目錄》的高風險旅游項目,首先應規范經營許可,如盡快明確高風險項目的監管單位與主管部門,建立分類許可體制,特種設施設備與高風險旅游項目的經營者需要就具體的經營項目向分類管理部門提出經營許可申請。
其次,在項目的具體運營過程中,項目經營者應與旅游采購商、旅游者共同配合行動,維持項目的安全秩序。比如,項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且必須經過嚴格的專業培訓與技能考核。設施設備運行前,進行空轉測試;營業結束后,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設施設備處于良性狀態。格外注意旅游旺季前期運行檢查與后期設備狀態檢查。
在安全監管上,他認為還應結合前國家旅游局曾編制研究的《高風險旅游項目目錄》,明確高風險項目的主管單位、監管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標準。項目運作的具體監管部門包括項目的審批許可部門和各級市場監督管理局。
律師說法:
若景區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需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
兩起景區游客墜落事故發生后,不少網友質疑:對于這類事故,景區該承擔何種責任?
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表示,就這兩起游客在景區身亡或受傷的事件而言,目前可以確認其中一起事故已造成一人死亡,另一起事故造成一人受傷。但就責任劃分,則還需要進一步調查并明確事故原因,并根據最終確認的事故原因進行追責,從而確認景區是否應當承擔責任,應當承擔怎樣的責任。
林小明律師表示,如果最終調查結果能夠確認系景區的原因造成了相應事故發生,則景區需要承擔行政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犯罪,并達到了相應的立案標準,那么應當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若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游者請求旅游經營者、旅游輔助服務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林小明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根據前述規定,若景區未盡到景區應當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由此造成游客人身或財產損失,那么景區就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侵權責任,根據相應的侵權賠償標準進行相應賠付。
此外,根據《刑法》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若“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從目前情形來看,相關事故已經造成一人死亡的景區,若明確事故發生原因系景區違反了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那么相應地就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相關責任人員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林小明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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