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即將開啟,不少人已經確定了出游計劃,不管是遠游還是郊區行,安全意識不能放松。
為了吸引眼球,不少旅游景區的游樂項目花樣繁多,其中不乏一些不合法、存在安全隱患的項目。22歲女子肖某近日在深圳市大鵬新區較場尾海域游玩“飛魚”項目時身亡,敲響了游樂項目安全的警鐘。三名項目經營者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調查中。
“飛魚”是一種水上網紅游樂項目,啟動速度非??欤旭傔^程中橡皮艇會立起與水面呈90度,游客飄在半空中體驗驚險刺激的感覺。但這種游樂項目本身屬于非法娛樂項目,缺乏足夠的安全保障。今年7月,深圳市大鵬新區安委辦曾組織清理“飛魚”的聯合整治活動,對轄區范圍內的項目予以取締。
為游客提供游樂設施安全保障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也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近年來,玻璃棧道、蹦床、跳傘等網紅游樂項目越來越受歡迎,不少景區和游樂場所爭相開設,以滿足人們追求刺激、挑戰自我的需求。然而,這些網紅游樂項目本身存在不小的安全風險,而且很多都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意外事故。
景區和游樂場為了生存發展,擴大知名度而引入或打造網紅游樂項目本無可厚非,但任何時候都應以游客為本,以安全為紅線、底線,絕不能忽略游客的人身安全。
安全無小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容不得半點僥幸。一方面,景區、游樂場要嚴格自律,從思想上、行動上做好安全管理的每個細節,在使用和管理游樂設施時必須依法按規;另一方面,職能部門要加強對景區、游樂場游樂設施的監管力度,對于違法游樂項目“嚴抓嚴管、嚴處嚴罰”,嚴格游樂項目準入門檻,而且要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嚴格審核其上崗資質。對于游客來說,也應增強安全意識,出游時選擇安全可靠、手續齊全的游樂項目參與。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系牢游樂設施的“安全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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