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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機構拒收現金 央行發布處罰情況通報
2021-05-11 09:55:40   來源:央視新聞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網易微博

5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21年一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詳情如下:

人民銀行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將依法處罰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2021年一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8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500元至5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公共服務機構、停車場、游樂場、保險公司及房地產公司等。

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提升服務、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境。

關鍵詞: 機構 拒收 現金 央行


[責任編輯: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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