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鹽湖股份(000792.SZ)發布公告,于2021年11月22日披露了《關于子公司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收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告知書的提示性公告》。海西州環境局等部門就鹽湖能源歷史上在木里礦區煤炭開采行為涉及的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事項與鹽湖能源進行磋商。目前,鹽湖能源已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開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磋商工作,并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協議》。
根據《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及公司重點工作安排,公司已將鹽湖能源列入僵尸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要求,鹽湖能源前期已經計提了相應資產減值準備。鹽湖能源本次繳納1.95億元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后,在木里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義務及生態環境損害義務即履行完畢。剔除公司2020年度已計提鹽湖能源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初步預計會減少公司2021年度利潤約1.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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