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長沙銀行(601577.SH)昨日晚間發布關于股東股份將被司法變賣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顯示,本次被司法變賣的股份為股東湖南新華聯國際石油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石油”)持有的長沙銀行4727.79萬股股份,占長沙銀行總股份的1.18%。
截至公告日,新華聯石油持有長沙銀行4727.79萬股股份,占長沙銀行總股本比例為1.18%,其一致行動人湖南新華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持有長沙銀行1.63億股,占長沙銀行總股本比例為4.06%。合計持股數量2.1億股,持股比例5.24%。
關于變賣原因,長沙銀行披露,新華聯石油因未按約定償還湖南三湘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本金,被三湘銀行向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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